多选题 某食品公司使用了变质的食材加工食品,使得很多人都受到了伤害,潜在的受害人也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三十几位受害者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但是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二人为诉讼代表人,但是其他人都反对。关于本案诉讼代表人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 B.诉讼代表人可以由法院指定
  • C.丙、丁等人再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 D.甲、乙二人自己协商选出一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考点] 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的产生方式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2款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根据《民诉意见》第61条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现为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所以本题选择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