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义务有 。
[解析]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的过错遗漏了重要情况,由托运人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法》三百零七条规定:“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但托运人有权拒绝支付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增加的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