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某在甲地犯有诽谤罪,在乙地犯有侮辱罪,在丙地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丁地犯有虐待罪,审理该案的应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刑事执法依据。A、B、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21)》第十五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者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王某犯数罪,甲乙丁三地所犯之罪应由基层法院管辖,其在丙地犯有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全案应由丙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