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法律援助的说法,下列哪些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知,刑事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自诉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以及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故A项错误,当选。
该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故B项正确,不当选。
该条例第21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可知,在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所属人员都可以成为法律援助人员,故C项错误,当选。
我国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具有多样性,主要有法律援助咨询、法律援助代理、刑事法律援助辩护、法律援助调解和法律援助公证,故D项错误,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