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共同保证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共同保证属于一种特殊的保证方式。《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据此,A、D项表述正确,B、C项表述错误。故选A、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