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5年2月1日,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X银行为付款人、金额为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5年8月1日,X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票面上签章。 3月1日,B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向B公司支付现金75万元。 4月1日,C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以支付房屋租金,D公司对B公司与C公司之间的票据买卖事实不知情,D公司随即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E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 5月,E公司被F公司吸收合并,E公司注销了工商登记,6月1日,F公司为支付材料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 8月3日,G公司持该汇票向X银行请求付款,X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付。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C公司能否因B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C公司不能因B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因为如果票据授受的原因是“票据权利买卖”,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收款人或者被背书人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在本题中,C公司向B公司支付75万元现金购买了B公司持有的面额为80万元的票据,属于票据权利买卖行为,C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D公司能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D公司可以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虽然未以真实交易关系作为原因关系的背书行为无效,收款人或者被背书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他人背书转让票据权利时,受让人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票据权利。 在本题中,D公司对前手票据买卖行为不知情、票据用以支付房屋租金,且票面上不存在其他影响D公司取得票据权利的形式瑕疵,D公司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在装修工程未能验收合格的情况下,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有效。根据规定,背书不得附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在本题中,“本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的附注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不论工程最终是否验收合格,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均有效。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在X银行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付时,G公司应如何证明其是票据权利人?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G公司应当证明其直接前手F公司是合法的票据权利人,即F公司吸收合并了E公司,继受了E公司在票据上的所有权利、义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