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金某是甲公司的小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因其股权份额仅占10/%,在五人的董事会中也仅占一席,其意见和建议常被股东会和董事会否决。金某为此十分郁闷,遂向律师请教维权事宜。在金某讲述的下列事项中,金某可以就哪些事项以股东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A.股东会决定:为确保公司的经营秘密,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B.董事会任期届满,但董事长为了继续控制公司,拒绝召开股东会改选董事
C.董事会不顾金某反对制订了甲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的方案
D.股东会决定:公司监事调查公司经营情况时,若无法证明公司经营违法的,其调查费用自行承担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A中股东会的决定违反了《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D中的决定违反了《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B中董事长不召开董事会,可由监事会或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召开,不能起诉;C中方案尚未经股东会决议,没有法律效力,不用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