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或者有一些问题没有搞清,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
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
多选题
为了增加合伙企业的资金实力,甲、乙、丙想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关于合伙人的资格问题,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B.公司也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但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 C.国家公务员也可以成为合伙人
-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所以选项ABC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设立时的合伙人,但并不是永远不能成为合伙人,如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继承问题就可能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本题考查的是入伙情形,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
多选题
该合伙企业为了扩大宣传,准备将合伙企业的名称进行一下变动,以下______想法是可行的。
- A.该合伙企业的原企业名称不够引人注意,计划再登记一个新名称
- B.该合伙企业的原企业名称变更为黄河有限责任公司
- C.该合伙企业的原企业名称改为长城公司
- D.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的字样,但可以叫作“中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不是公司,合伙企业和公司分别是企业的两种表现形式;合伙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合伙企业法》第15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合伙企业法》第56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第62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本题只有D项正确。
多选题
甲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______
- A.甲依照约定向乙、丙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B.甲经过乙、丙同意,将自己的电脑、复印机卖给合伙企业
- C.甲经过乙、丙同意,自己又与丁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D.甲拒绝了丙随时查阅账簿的要求,认为自己3日前才向合伙人汇报了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丙频繁查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合伙事务执行人有义务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而合伙人有权随时了解有关合伙事务和合伙财产的一切情况,包括查阅合伙企业账簿。而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AB。
多选题
合伙人乙欠戊借款10万元迟迟不能归还,因此,乙与戊协商了几个解决方案,符合法律规定的有:______
- A.合伙企业今年的效益很好,乙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10万元借款
- B.戊还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因此两者抵销,戊向合伙企业支付货款5万元即可,乙也不必再向戊清偿
- C.由于乙无力偿还借款10万元,戊在合伙企业中行使乙的权利直至乙还款之日
- D.戊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故选项A、D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