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家族主义在中国古代刑法中的表现。
【正确答案】社会学意义上的家族主义是指认为一切为了个人或个人所在的家或个人所在的家族的行为,都是理所当然的。家族主义在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上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国家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和保护家长的权利,但也让其承担了很重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的要给予严厉处罚。
   (一) 亲属间相犯
   下对上加重处罚,上对下则减轻。(服制图就是衡量的标准)这里论述不孝之罪很多,这里看重的单纯父母伤害或死亡的结果,而考虑子孙的有无合理理由,以及是否有心无心而言。父母身体的绝对不可侵犯性,法律上重视客观事实远过于主观的原因。“子孙当有顺无违,天下原无不是的父母”。亲属团体也是要区分的。愈亲愈当相爱,都有一定的分寸和一定的层次。这就是上杀,下杀,旁杀的道理,也是整个服制图成立的基础。
   亲属相盗与凡人相盗不一样,罪名是与亲等成反比例,关系愈亲,罪刑愈轻,反之亦然。
   (二) 容隐
   从伦理角度来说,儒家提倡子为父隐,父为子隐。这里就是要明白儒家所采取的立场问题。汉律亲亲得相首匿,唐以后法律容隐范围不断扩大,只要是同居的亲属,无论有服无服,都可援用此律,明清时扩大于妻亲,连岳父母和女婿也包括在内。法律容许人民容隐,也就不要求亲属在法庭上作证人。子孙如果主动来告发,与容隐的原意也就相悖了,所以历代法律都严格制裁子孙告父母和祖父母的行为。
   (三) 代刑
   人民犯了重罪,犯人的子孙兄弟请求代刑而加以赦免或减轻。
   (四) 缓刑免刑
   这主要是指体念犯人的老人年老无侍,予以特免死刑。而且此情形只出自皇帝一人之见,所以也少见。最早见于法律的是在北魏,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更无其他成年子孙,又无期亲者,可具状上请。唐以后历代皆仿此制于法典之中。这就是后来存留养亲的由来,只是在各代条件不同。
   (五) 亲属复仇
   中国社会关系以五伦为限,所以五伦为范围,而朋友也是在其中。报仇的责任是按照亲疏等级为准,报仇的责任也是有所不同的,五伦中以父为尊,所以父仇责任也就最重。《周礼》规定,报仇只要事先在朝士处登记仇人的姓名.将仇人杀死便可无罪,也有调人之官专门负责和解,并且复仇以一次为限。法律机构发达以后,生杀大权被国家收回,私人不再有擅自杀人的权利,杀人也就成为犯罪行为,须受到国法的制裁。复仇与国法不相容,自然也就被禁止了。西汉末年已有禁止复仇的法令。自东汉以来,除元代允许以外,都是禁止人民私自复仇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