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DEF咨询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在对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持有甲公司100股股票。
(2)B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银行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经理,并签署该年度审计报告。B注册会计师于2015年4月30日辞职,于2015年末加入甲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
(3)乙公司与甲公司均为丙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乙公司于2015年2月聘请DEF咨询公司为其提供与财务会计系统相关的内部审计服务,并由乙公司承担管理层职责。乙公司及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4)甲公司与ABC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若2015年审计报告能够通过银行延续贷款审核,甲公司将ABC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费用全部结清。
(5)C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项目组成员,同时兼任甲公司的独立董事。
(6)甲公司于2014年初收购丁公司,为将两个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聘请DEF咨询公司重新设计财务信息系统。
要求:针对上述第(1)~(6)事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将答案直接填入相应的表格内。
| 事项序号 | 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况(是/否) | 理由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具体填列内容如下。
| 事项 序号 | 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 守则的情况 | 理由 | |||||||||||||||||||||||||||||||||||||||||||||||||||
| (1) | 是 | A注册会计师持有甲公司100股股票,上述事项可能会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 |||||||||||||||||||||||||||||||||||||||||||||||||||
| (2) | 是 | 作为甲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B注册会计师适用职业道德守则 对项目合伙人/审计关键合伙人的规定。其离职加入甲公司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 的时间,早于甲公司发布2015年已审财务报表之日,尚在“冷却期”内,因此将 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
| (3) | 否 | 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关联实体,但由于其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且 DEF咨询公司为其提供的内部审计服务结果不会构成ABC会计师事务所对甲公司 实施审计程序的对象,因此不会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鉴于由乙公司承担管 理层职责,因此该服务也不存在其他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 |||||||||||||||||||||||||||||||||||||||||||||||||||
| (4) | 是 | ABC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报告的结果与其能否收回服务费用直接挂钩是或有收 费,存在自身利益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 |||||||||||||||||||||||||||||||||||||||||||||||||||
| (5) | 是 | 项目组成员同时兼任审计客户的独立董事,属于因自我评价导致对职业道德原则 产生不利影响 | |||||||||||||||||||||||||||||||||||||||||||||||||||
| (6) | 是 | 重新设计后的财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对会计记录或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影响 重大,因此,DEF咨询公司不能为甲公司重新设计财务信息系统,否则将因自我 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