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可续期公司债券业务》规定,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除满足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及其实施程序,特殊发行事项一般包括续期选择权、利率调整机制、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强制付息事件等条款,并对特殊发行事项作重大事项提示;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计入权益的情况以及存续期内发生不再计入权益的相关安排; (三)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偿付顺序; (四)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有风险,特有风险一般包括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会计政策变动等风险,特有风险应当作重大事项提示; (五)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境内外永续类金融负债的余额、发行日、续期期限、票面利率及利率调整机制等情况,永续类金融负债包括可续期公司债、永续票据、可续期企业债以及境外发行的永续债券; (六)关于可续期公司债券违约特殊情形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未发布利息递延支付公告的情况下拖欠利息、发生强制付息事件下拖欠利息、未发布续期公告的情况下拖欠本息等; (七)关于触发可续期公司债券违约特殊情形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约定; (八)约定关于受托管理人对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的关注义务; (九)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