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建设项目按其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分为 ( )。
4.1 一般性原则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对地下水水质可能造 成的直接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地下 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详见附录 A。Ⅰ类、Ⅱ类、Ⅲ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执 行本标准,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