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其在诉讼管辖、期间与送达、执行等方面都有其自己的特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对涉外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______
  • A.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该不予受理
  • B.涉外民事诉讼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 C.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当事人要求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的,法院不予准许
  • D.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附裁决书正本。如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书必须使用中文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考点]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规定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30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知,A选项错误。 根据《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可知,B选项正确。 根据《民诉意见》第31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可知,C选项错误。 根据《民诉意见》第314条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附裁决书正本。如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中文本提出。”可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