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正确答案】国家赔偿责任理论基础有不同学说:(1)主权在民学说。这一学说是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家卢梭首先提出来的。国家同人民之间,不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主人与臣仆的关系,而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契约关系。国家政府以及官吏不是主权的持有者,他们必须执行和遵守人民制定的法律并接受法律的制约,违法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理论对揭开封建专制国家被“神化”的外衣,建立国家赔偿制度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2)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思想。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思想是主权在民思想的进一步深入和具体化。当国家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时候,国家与公民不再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权力与服从关系,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主体关系,即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实行的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3)法律拟制说。该说认为,国家是一个拟制的法人,它和普通的私人一样,对其不法行为应同样承担责任,受同样的法律支配,国家赔偿在性质上与一般的民事责任没有差异。此种理论在普通法系国家较为盛行,并成为赔偿法的依据。(4)公共负担平等学说。公共负担平等学说是法国关于国家赔偿的一个重要理论,是一种纯粹的公法理论,现有逐渐被其他国家所接受的趋势。该学说认为,政府的活动是为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因而应由社会全体成员平等地分担费用。(5)国家危险责任说。该学说认为,任何人由于某种行为而得到利益时,必须对该行为产生的危险负担责任,任何人均不得只获得利益而不负责任。(6)社会保险说。这一学说将国家视为全社会的保险人,把社会成员向国家纳税视为向保险公司投保,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视为受害人的一种意外灾害。当这种灾害不幸发生时,受害人即可向社会保险人——国家索赔,国家应当同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一样,向受害人支付赔偿费用。上述各种学说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依据,都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传统等方面的差异,至今没有哪一个学说能够为各国立法和学者所完全接受。有的学者主张确立下述四项理论作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根据:①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②民主观念;③法治观念;④国家有限责任说。有的学者则提出了另外四项理论:①人民主权说;②国家平等说;③权力责任说;④国家有限责任说。总之,建立我国的国家赔偿责任制度,应考虑我国的国体、政体及国家职能诸因素,并应以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为出发点。探讨国家赔偿的理论依据要从多方位把握,包括从国家性质、从公平正义的理论、保障国家管理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予以分析。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