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8日由全体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待募集期满后,该公司依法按时召开了创立大会,该创立大会于2006年3月25日结束。随后,该公司董事会便于4月15日向公司登记机关递交设立登记申请,公司登记机关于5月10日核准了该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申请,并于6月6日通知申请人,同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股份有限公司最迟应于什么时间内开业?(    )
   A.2006年9月25日以前
   B.2006年8月10日以前
   C.2006年11月10日以前
   D.2006年12月6日以前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司登记。根据《公司法》第6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12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依上述法条可以确定只有D项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