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煲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    )
   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
   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
   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
   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选项B、C、D均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