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教育目的精神实质。
我国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的总体要求是: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为人民服务, 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造就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国教育目的精神实质有:
(1) 社会主义——我国教育性质的根本所在。 新中国成立以来, 无论我国社会怎样发展变化, 无论我国发展的各个时期工作重点有什么不同, 我国教育目的所确定的社会主义性质始终没有变。
(2) 使受教育者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我国教育目的中蕴含着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 ①明确了人才应有的基本素质, 即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②明确了使受教育者各方面全面发展。
(3) 注重提高全民族素质。 我国教育目的不仅包含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 而且还含有对整个民族素质全面提高的要求。 提高全民族素质, 是我国当今社会发展赋予教育的根本宗旨, 也是我国当代教育的重要使命。
(4) 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培养各级各类人才。 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培养各级各类人才, 这是我国教育的基本使命。 培养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人才, 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目的所体现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