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拾得遗失物与善意取得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可见,甲如果想追回自行车,首先应证明丙拾得其遗失的自行车,A项正确。如甲能证明丙偷其自行车,也可通过《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缴后追回,B项正确。甲证明乙在受让该自行车时并非善意时,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甲可以追回该自行车,C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甲证明乙没有以合理价格受让,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甲也可追回该自行车,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