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成立一个合伙组织,并推选甲为负责人,则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 )
A、
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
B、
不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
C、
经过甲认可后发生效力
D、
经过全体合伙人认可后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考点] 执行合伙事务与责任承担
[解析] 《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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