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甲是某名牌大学负责后勤的主管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负责为大学采购桌椅的职务之便,向其弟弟经营的公司大量购买劣质桌椅,价格反而高出一般市价的30/%。致使该大学多支出50余万元。某甲也多次从其弟弟处收受财物价值达5万余元。某甲的行为( )。
A.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
B.构成受贿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C.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D.构成受贿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目介绍甲是大学的后勤主管人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畴,因此不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但是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可以构成受贿罪。其受贿同时实施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行为,因为二者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所以根据通说从一重罪从重处罚即可,所以定性为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