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关于民事诉讼强制执行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B、
对妨害民事诉讼而被拘留的人应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执行拘留
C、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D、
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的强制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因此A错误。第104条第3款:"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因此B正确。第105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C正确,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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