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省博物馆建筑工程,被省政府列为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人考虑到工程本身技术难度大,结构类型复杂,一般的建筑企业难以胜任,遂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并于2011年3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五家企业均接受邀请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2011年5月10日上午9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C、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B企业由于路途遇到交通管制,其投标文件于2011年5月10日上午9时15分送达。2011年5月11日上午,在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下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机构1人,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A企业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后经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D企业中标,2011年5月15日招标人向D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11年6月2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问答题
招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招标人自行决定对省重点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做法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于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答案解析】
问答题
A企业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企业和B企业的投标文件均无效。理由:A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属于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B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开标工作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投标截止日期后第二天开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故本案项目在其后第二天开标的做法不妥。
(2)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开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
(1)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公证机构1人不妥。理由:通常情况下,公证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的相关业务,因此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妥当。
(3)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4人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例中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则经济、技术专家应有5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日期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本案两者时间间隔超过了30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