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当甲欲出卖此房屋时,乙享有什么权利?______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在房屋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人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第119条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得对新的所有人主张租赁合同有效。故A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