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系叔侄。乙考律师资格屡考不中,一日,甲对乙说:“今年你若能考取,赠金万元,为示郑重,双方并立有字据,乙发奋攻读,果然考取,遂要求甲履行诺言,但此时两家关系恶化,甲反悔。乙根据《合同法》采取了正确的做法,请问乙的做法是______。
  • A.主张甲已立有字据,合同已经成立,乙不得反悔
  • B.既然甲已撤销赠与,乙不得再为任何主张
  • C.赠与合同是要物合同,本案赠与合同尚未成立,故乙不得主张
  • D.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任意撤销,但书面赠与不得撤销,故乙可请求甲给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