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配偶、姻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担任的职务有(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回避制度
[解析] 《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与单位负责人有配偶、姻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与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故本题答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