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系好友。甲有电脑一部,借给乙使用,乙使用期间忘记丢在何处,实际上乙到丙家喝酒时落在丙家被丙拾得。甲得知后,碍于情面一直未主张返还,4年后,甲、丙因琐事断交,甲提出丙的电脑为甲所有,要求丙返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A、B项:《民法总则》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根据上述第(2)项,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反之可以这样理解:未登记动产的原物返还请求权受诉讼时效限制。此为诉讼时效适用于物权请求权的特别规定。可见,甲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受到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丙可以提出诉讼时效已经经过而拒绝返还电脑。C、D项:《物权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本题表述中,甲是所有权人,乙是占有权人。甲提起的是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而非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因而与除斥期间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