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它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有( )。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甲委托乙寄售行将仪器售卖,二者之间成立的是行纪合同。
B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对于高出委托的价格卖出的,乙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甲乙没有约定,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也无法确定的,高出的价格归委托人甲所有。
C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乙和丙订立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如果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可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D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乙承担,无权要求甲承担。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