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二战后,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着手编纂外交制度的条款。1961年4月18日联合国关于外交往来和豁免会议在国际法委员会草拟的公约草案的基础上通过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公约》对外交关系制度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于1964年4月24日正式生效。《公约》除序言外共有53条,主要内容是:(1)建立外交关系和常设使馆应通过协议。(2)常驻外交使节(使馆馆长)分为大使、公使和代办三级。(3)使馆人员包括使馆馆长及使馆职员,后者包括外交职员、行政及技术职员和事务职员。(4)使馆的职务是:在接受国代表派遣国;在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以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的情况;促进派遣国和接受国的友好关系,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与科学关系。(5)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的程序包括征求接受国对派遣国所提人选的同意。(6)使馆和使馆人员享受外交特权与豁免。(7)外交使节职务的开始和终结,等等。《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虽然比较全面地规定了外交关系的各项制度,仍有未尽之处。公约特别规定:凡公约没有规定的问题,应继续适用国际习惯法规范。与公约同时签订的还有:《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关于取得国籍之任意议定书》和《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关于强制解决争端之任意议定书》。《公约》到1981年已有137个国家批准或加入。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