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设备年折旧额=300×(1-20%)÷8=30(万元);旧设备在出售时的账面价值=240-4×30=120(万元),若2019年1月1日出售该设备获得了160万元,高于设备账面价值,应当缴税,则最终旧设备税后变价收入=160-(160-120)×25%=150(万元)。因此,旧设备的现金流出量现值=旧设备税后变价收入的现值+垫支营运资金的现值+每年税后付现成本减去年折旧抵税额的差额之和-税后净残值收入和营运资本回收额之和的现值=150+0+[30×(1-25%)-30×25%]×(P/A,10%,4)-[40+(60-40)×25%+0]×(P/F,10%,4)=150+(22.5-7.5)×3.1699-(40+5)×0.6830=166.81(万元)。其中,在计算旧设备残值收入时,可得收入为40万元,而原残值率为20%,残值为300×20%=60(万元),亏损可以抵税,则设备报废时的残值收入为40+(60-40)×2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