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找出下面公文中错误的地方并改正。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1)违反一文一批原则。区政府对于镇政府的四项请示事项应分别写四份批复,每份有对应的发文字号。
(2)标题不合要求。此批复的标题只有文种,无发文机关和事由,不符合批复的书写要求,态度不够严肃。
(3)用词不当。区人民政府是镇人民政府的上级机关,对其称呼不必用尊称,“贵镇”应改为“你镇”。
(4)用语含糊不清,观点不明确。如“拟同意”“最好不执行”都不明确。
(5)成文日期有误。应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