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 A.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不可以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 B.法院有权将普通程序审理转为简易程序,因此,甲、乙的意见无意义
  • C.甲、乙可以自愿协商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无须经法院同意
  • D.甲、乙有权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但须经法院同意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7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所以C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