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两国因某些领土的归属问题,常年交战,积怨甚深。丙国出面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为领土的归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但甲国表示反对,丙国在说服未果的情况下,派军舰在甲国近海进行军事示威,以迫使甲国接受其方案。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属于斡旋
   B.丙国使甲、乙两国重开谈判,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属于调停
   C.丙国的军事示威行为已构成干涉
   D.丙国的军事视为行为是现代国际法承认的解决争端的方式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斡旋与调停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三方是否参与谈判解决争端,斡旋方不参加谈判,而只是促使双方进行谈判,而调停方以中间人的身份推动和协助争端当事国采取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包括提出建议作为争端当事国进行谈判的基础,而且直接参加争端当事国之间的谈判,以促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妥协。调停方提出的建议对争端方无法律约束力,不能强迫当事方接受。军事威胁构成干涉,是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被现代国际法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