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35,多)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A项正确。 (2)就B项而言,根据上述规定第3条第3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以调解协议抗辩的,应当提供调解协议书。从上述规定得知,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并不具有禁止当事人就原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效力,因此B项也是正确的。 (3)C项是错误的,普通的人民调解协议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考生需要注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195条和最新司法解释,经由司法确认的特别程序的人民调解协议可以产生强制执行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包括人民调解协议在内的诉讼外调解协议或诉讼外调解书产生强制执行力有三种途径:①经公证机关公证将诉讼外调解书“升格”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②通过民事诉讼中的督促程序,以诉讼外调解书作为申请支付令的依据,进而使诉讼外调解书取得强制执行力;③通过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对诉讼外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使诉讼外调解书取得强制执行力。 (4)D项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②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可见,调解委员会是否组成合议庭调解并非向法院申请撤销人民调解协议的事由;另一方面,并无法律规定调解委员会要组成合议庭调解。本题答案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