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简述洛克关于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思想。
 
【正确答案】洛克说:“心灵在自身中自觉到的东西,或知觉、思想、理智的直接对象,我称之为观念;那种在我们心中产生任何观念的能力,我称之为具有这种能力的主体的性质。”洛克将物体的性质分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两类。其观点如下: (1)两类性的质的观念 从我们关于性质的观念是否与性质本身相似的角度来说,洛克认为: ①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与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相似,观念所反映的对象在物体之中; ②我们关于第二性的质的观念和物体的性质根本不相似,物体有的仅仅是第一性的质,第二性的质的观念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客观对象,它们只是一种在我们心中产生这些感觉的能力。 (2)两类性的质的特点 ①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固有的,不以人的感觉为转移 洛克说:“第一种是这样一种性质,不论物体处于何种状态,它都绝对不能与物质分开。”“不论是否有任何人的感官知觉到它们,它们都确实存在着。”物体的体积、广延、形状、运动或静止、数目,这些性质都可以量化,都是经典力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洛克肯定第一性的质是“实在的性质”,这就是说,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的对象是客观的,不以我们的意识状态为转移。 ②第二性的质是凭借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能力在人的心灵中引起的观念 物体的能力是客观的、实在的,但它造成的效果却可以是主观的,是那些仅存在于人心之中的观念。换言之,第二性的质是物体在人心中造成的不同于第一性的质的性质,第二性的质主要包括颜色、声音、滋味等等。除此之外,洛克认为还有第三性的质。 (3)两类性的质的产生 从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物理基础的角度出发,洛克认为,无论第一性的质,还是第二性的质,包括第三性的质,都仅仅是人的心灵的产物,都在物体中有其基础。从一定的意义上来看,它们都是物体的性质。洛克认为我们关于这些性质的观念是由于物体借一种冲击,通过我们的神经或“生命精气”传到大脑,在我们的心灵中产生我们关于那些东西的观念。第二性的质即使只是产生于我们心中的观念,与物体的性质根本不相似,我们也还是把第二性的质归于物体,而不是我们的心灵。洛克说,正如割我们肉的运动和因此而产生的“痛苦”的观念是不一样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与它所产生的关于第二性的质也是不一样的。 (4)两类性的质的关系 洛克认为,物体的第二性的质可以还原为第一性的质。第二性的质虽然只是观念,但产生这一观念的原因却是物体的能力。客观上说,物体只有第一性的质,它的性质也是它在人心中产生观念的能力。关键在于能力是否与它所产生的观念相符合。物体的能力是原因,是客观的;能力造成的观念是结果,是主观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与它所造成的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相符合,是主观和客观、结果和原因之间的符合。当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与它所造成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不相符合时,主观与客观、结果与原因不相符合,但是,两者之间有对应关系;并且,这种对应不是主观任意的关系,而是可以用机械论解释的因果关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