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所谓胁从犯,是指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在主观上,胁从犯不仅本没有犯罪意图,而且在受到胁迫时也不完全愿意犯罪,在这个意义上与不可抗力相似;另外,胁从犯之所以违背自己真实意愿帮助他人犯罪,一般是为了避免自己遭受不利,在这个意义上又有些类似紧急避险。首先,如果行为人身体上完全受到限制,丧失了意志自由,则可因其主观上没有罪过而得以免责。例如甲以枪威胁乙打开单位保险柜,乙打开保险柜的行为就可免责。但在本案中李某对牛某的强制和威胁并没有到达这一程度,牛某的生命没有遭受严重威胁,同时牛某也有各种办法对抗和躲避李某的强制,所以牛某不能援引不可抗力。其次,如果行为人受到他人胁迫,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而屈从于他人的胁迫,应视为紧急避险,不用承担责任。例如甲在劫匪用枪威胁乙的情况下交出了保险柜钥匙,就可援引紧急避险的规定。在本案中,牛某帮助李某侵害的是王某的生命权,也就不符合紧急避险的限度要求;另外牛某也并非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实施了帮助行为,也不满足紧急避险的补充性要求。所以也不得援引紧急避险的规定。最后,在精神受到强制但没有完全丧失意志的情形下屈从他人实施犯罪,是要与胁迫者构成共犯的。因为这是被胁迫者之所以选择屈从,是经过仔细的权衡的,这也就意味着其意志自由仍在一定限度内存在。当然,在这种情形下将其认定为胁从犯,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还是可以的。因此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