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权利法案》(1791)是怎样问世的?其内容与意义如何?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权利法案》(1791)的问世 当美国宪法草案提交各州立法机构批准时,有些人提出了宪法无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疑虑。第一届国会后不久,1789年詹姆斯.麦迪逊提出一项很长的权利法案,作为宪法的修正案。国会一共通过了十二条修正案,1791年只有10条为各州所批准,后来称为《权利法案》并成为宪法的一部分。法案中大部分是对政府施加限制。 (2)《权利法案》的内容和意义 ①《权利法案》的内容 《权利法案》第一条就声明:国会将不制定任何法律——剥夺言论或新闻出版自由。除了新闻出版自由,法案还规定了个人自由权利,包括宗教信仰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和平集会和请愿自由等。 ②《权利法案》的意义 法案中大部分是对政府施加限制——规定联邦政府所不能做的事。在一般情形下,这项法案也被解释为适用于州政府。因而可以说,所有美国人在全国各处均享受此类权利法案的保护,不受任何地方、州与联邦政府的侵犯。至此新闻出版自由作为宪法的重要补充得以在书面上确立下来,但现实的种种阻碍使它与理想仍有相当大的距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