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刘某,60岁,早年丧妻,有两子一女:刘甲、刘乙、刘丙。2005年2月刘某与孙某结婚,刘甲、刘乙、刘丙对此非常不满,认为孙某与自己的父亲结婚会影响自己继承刘某的财产。3人私下订立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规定:刘某所有的12间住房3人每人4间,存款15万元每人5万元,待刘某去世后分割,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关于该协议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刘甲等三人无权在其父生前处分其父的财产,他们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的无效行为。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发生,因此这样的协议也不可能按照继承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