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的“一批”是指
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连续生产出来的药品
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容器中制备出来的制剂
在同一配制周期中制备出来的一定数量常规配制的制剂
具有均质性并在一定配制时间中制备出来的制剂
解析:在同一配制周期中制备出来的一定数量常规配制的制剂为一批,一批制剂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每批制剂均应编制制剂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