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集团有乙公司等6家全资子公司,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甲集团2011年财务报告,确定甲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500万元,集团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集团审计策略,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2) (3) (4)
组成部分 是否为重要
组成部分:
是/否
是否由其他会计师事
务所执行相关工作:
是/否
拟执行工作的类型 组成部分的
重要性
说明
乙公司 审计 500万 确定该组成部分实际
执行的重要性为300
万元
丙公司 审计 200万 确定该组成部分实际
执行的重要性由其他
事务所自行确定,无
需评价
丁公司 审计 100万 确定该组成部分实际
执行的重要性为60万
戊公司 审阅 不适用 执行审阅工作无需确
定组成部分重要性
戌公司 集团层面分析程
序重要性
不适用 执行集团层面分析程序,
无需确定组成部分
庚公司 审计 400万 确定该组成部分实际
执行的重要性为240万
不考虑其他条件,结合(1)、(2)、(3)列,指出第(4)列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组成部分 是否恰当(是/否) 理由
乙公司 不恰当 为将来更正和未发现错报的汇总数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
重要性的可能性降低至适当的水平,需要将组成部分重要性
设定为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因此将乙公司的重
要性水平设定为500万元是不恰当的
丙公司 不恰当 由于丙公司是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集团项目组应当
评价在组成部分层面确定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适当性
丁公司 恰当 计划的重要性小于集团的重要性,同时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介于计划重要性的50%至75%之间,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
戊公司 不恰当 无论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还
是审阅,都需要基于集团审计目的,为这些组成部分确定
组成部分重要性
戌公司 恰当 对于不重要的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应当在集团层面实施
分析程序
庚公司 恰当 同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