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甲决定一次性支付广告费5万元和决定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的行为,虽然没有事先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仍具有法律效力,合伙企业仍须承担甲的行为后果。《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这就是所谓的“竞业禁止”,是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共同的利益。所以,选项C、D是法律禁止或者无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