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两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担保物权,留置权人可以按照留置的债务人的财产价值优先受偿;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为对抗权,不具有物权性质,它只能对抗双务合同中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拒绝履行义务,不存在优先受偿的问题。 (2)目的不同。留置权以担保合同债务履行为目的,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目的在于促使双方同时履行,以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3)是否事先已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同。留置权只能在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发生,即留置权发生的前提是债权人已事先按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发生时债权人不可能已事先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4)根据不同。留置权的根据是一方事先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履行到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是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