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912—1916)政党报纸大发展的背景。
民国初年新闻事业大发展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点:
(1)旧的禁令的废除。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结束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 专制统治。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废除了《大清印刷物专律》、《大清报律》等法律,颁布了一系列列有保障 言论出版自由条款的法令。
(2)新的自由新闻法律体系在中国的建立。1912 年 3 月颁布的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 “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这些法令,为新闻出版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
(3)革命党对新闻自由的保护和推动。各地军政机关都对报刊出版给予支持和保护或采取宽容态度。报纸 的言论自由受到尊重,记者地位也有所提高。如沪军都督陈其美很尊重报馆与报人,经常邀请各报记者开会座谈, “共相讨论,商榷政策”。在北京,当时的国务院还专门设立新闻记者招待所,由国务院秘书长负责招待记者, 接受采访。这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报界的黄金时代”。
(4)民国“暂行报律”事件的影响。1912 年 3 月 2 日,南京临时政府针对《大清报律》废止后报刊出版无 章可循的状况,由内务部参事林长民草拟一个简单的条例《中华民国暂行报律》,同新闻界约法三章,有关电文 发至上海的中国报界俱进会后,立即遭到该会和新闻界的一致反对。孙中山基于对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尊重, 以及法律文件的制定必须经过参议院,不得违反程序的原则,下令取消了该报律。“暂行报律”被撤销一事,加 深了人们对言论出版自由的认同。
(5)国人与业界对报刊和报人的过高期待和自诩。民国初年的各种报刊风起云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 景象。据统计,武昌起义后的半年内,全国的报纸由十年前的 100 多种,猛增到近 500 种,总销售数量达 4200 万份,这两个数字都突破了历史的最高纪录。其中,仅 1912 年 2 月以后,到北京民政部门登记要求创办的报纸 就达到 90 多种,被称为“报界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