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10发。一切准备就绪后,甲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人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请回答以下问题:
【正确答案】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甲盗窃军用枪支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因此,甲的行为属于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牵连。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根据刑法理论的通说,对于牵连犯应当从一重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对于刑法已经明确作出规定的,则应依照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对甲的行为,应依抢劫罪定罪。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