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欲行凶杀乙,夜间来到乙房间,误把正在乙家借宿的丙当作乙杀死。对甲的行为(    )
   A.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B.只应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C.只应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属于同类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原故意犯罪的成立,只按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处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事实认识错误情况下犯罪的处理
    事实认识错误包括:①对象错误;②打击错误,又称行为误差;③因果关系错误等。本题中甲将丙误当作乙杀死,属于对象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对象的认识与实际情况不符,具体分为同类对象错误和异类对象错误。前者是指行为人侵犯的对象与所误认的对象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要件范围,即性质上是同一类,此种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性质;后者是指行为人侵犯的对象与所误认的对象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即性质上不是同一类,此种错误一般按具体情况处理。甲出于杀人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丙某人的死亡结果,成立故意杀人罪,且是既遂状态。该对象认识错误性质上属于同一类,不影响定罪。所以,本题A、B、C项不正确,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