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区一个体户因销售伪劣产品,被某区工商局罚款5000元元。该个体户不服,向某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某市工商局撤销罚款。在哪些情形下某市工商局可以责令某区工商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A.某区工商局作出5000元罚款决定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某区工商局作出5000元罚款决定时主要法律适用依据错误的
C.某区工商局作出5000元罚款决定时主要没向个体户开具收据的
D.某区工商局作出5000元罚款决定时主要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 适用依据错误的;(3) 违反法定程序的;(4)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C项“主要没向个体户开具收据的”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AB项都是法条中的原话,因此,ABC都选。D项属于复议维护决定所适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