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某县公安局以郭某因邻里纠纷殴打并致邱某轻微伤为由,对郭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处罚的主要证据,华某和邱某舅舅叶某二人的证言及该县中心医院出具的邱某的伤情证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华某的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叶某的证言
B.某县公安局申请华某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C.若华、叶二人的证言相互矛盾,法庭应判决撤销某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D.若一审法庭未通知邱某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应将案件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A项中,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63条,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因此,华某作为与当事人无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更高。
C项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本项属于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D项中,根据《行诉解释》第2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71条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本案中邱某作为利害关系人,应当参加诉讼,如果没有,则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因此,D项正确。
至于B项,法院要求华某出庭作证,是行政诉讼中法官审查判断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的必然要求,并不需要公安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