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答案] 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的档案材料不能作为证据是不正确的,该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可以作为证据;一审判决消除影响超出了起诉请求,是错误的;一审判决遗漏了赔礼道歉的起诉请求,是错误的。
[考点] 证据资格、处分原则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考点其实有两个:一是证据资格问题;二是处分原则的具体含义。
(1)证据资格是指证据材料在法律上被允许作为证据的资格。本题关于镇党委的档案材料是否能作为证据实质上就是对证据资格问题的考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的规定可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只要具有这三个特征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结合本案,镇党委办公室的档案材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自然能够作为证据,一审判决认为该档案材料不能作为证据是错误的。
(2)《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该法条便是对处分原则的规定,也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有权自己决定提出什么样的诉讼请求以及请求的具体范围,法院只能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是不能作出裁判的,也就是说审判的对象是由当事人所决定的。结合本案,原告在一审起诉时,并未提出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对此作出裁判,因此一审判决消除影响超出了诉讼请求,是错误的;此外,一审起诉时,当事人提出了赔礼道歉的起诉请求,而一审判决将其遗漏也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