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我们刑法理论上所讲的,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也称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限于对刑法明确限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限定的其他犯罪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A项中为了勒索而拘禁扣押被害人,因捆绑过紧而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属于绑架行为,不属于第17条第2款的行为范畴,A项错误。
B项,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B项正确。
C项属于走私、运输毒品的行为,不属于第17条第2款规定的贩卖毒品的范畴,所以,即使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走私、运输毒品的,也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C项错误。
D项属于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属于不属于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的范畴,D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