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与法律继承和法律移植相比较,法制改革的必要性是什么?
【正确答案】法律的继承和移植在法律发展中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法律发展仅仅依靠继承和移植仍然是有局限性的。原因在于: (1)继承是“古为今用”,移植是“洋为中用”,它们都以既有为前提。而我们所面临的许多法律问题和法律事务是古人和洋人未曾遇到甚至不会想到的,这使得我们既无处继承,也无可移植。(2)继承可以使一国现行法律制度保持与本民族法制文明的历史连续性,使新的法律制度在既往法制文明的基础上高起点进步。移植可以使一国法律体系在引进国外法、吸收先进法律经验和技术的基础上与世界法制同步发展。但它们均无法解决法律制度的创新问题。制度创新要靠法制改革。(3)法律发展有质变和量变两种基本模式,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即由一定经济基础和阶级关系所决定的新的法律上层建筑取代旧的法律上层建筑,属于质变;法律的继承、移植和改革则属于量变。但是,法制改革这种量变与那种缓慢的、渐进的演化不同,它是量变中的突变和巨变,是某一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的创新或重构,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变迁。它在法律发展中的意义是继承和移植无法代替的。(4)法制改革也是继承和移植的前提。只有通过改革,突破旧的法律体系,破除落后的法律观念,才能为继承和吸收人类法制文明的成果创造结构前提和思想基础。(5)继承和移植的着眼点在于健全或完善,属于外在输入,改革的着眼点在于更新和重构,属于内在成长。在建立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法制改革的作用和意义更为突出。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