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测绘法,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 )拟订。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七条 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 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 画法图,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